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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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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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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string
我是說「被害者」沒錢...
一般還要請律師, 又不可能靠檢察官維護你的權益...不知還有沒其它費用,
且更要花時間去跟對方秏吧?!


被害人沒錢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請他們安排,如果是非告訴乃論的案件只要成案自然有公訴人會處理,被告為求輕判通常就會來找被害人了,不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派來的人或是公訴人performance如何就沒人能打包票了....BTW,不然也可以找律師談啊,原告不另外付律師費,直接由賠償金分一定比例給律師,相信這樣對其更有誘因吧 ....
舊 2012-03-15, 05:33 PM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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