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u2
我是不知道你在激動個啥勁啦
空屋稅,顧名思義,就是閒置的空屋才要繳的稅
以你的情況,你有四棟,除了自己住的都租人了
根本手上沒有"空屋",也扣不到你的稅
除非,你有逃漏租金所得要繳的綜所稅
否則你有什麼好在意的??
台灣為什麼名目上空屋達到19%,共155萬戶?
除了投機客炒房,為了方便隨時脫手的操作必要,而不予出租
其實很大一部分是逃稅的包租公所有
藉由空屋稅,可以讓這些欠稅者自動現形
要嘛繳空屋稅,要嘛繳租金所得的稅
完全符合租稅正義
當然,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心態
一旦開徵空屋稅,必然的情況是:
1.房租行情下修,因為租不出去會被課高額稅金,一來一往下損失極大,要止血只得降價求租
2.房價行情下修,這是房租下修後必然的結果,而持有成本的增高,投機課將縮手出清
但是,你大可以把房子賣掉,只留自住的就好,對你有什麼損失??
房價上揚,對持有者有利;相對的,房價走跌,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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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完全反對徵空屋稅, 但是你要有空間給民眾, 間數不是一, 我認為要設在五以上.
追求正義的同時也不能無限上綱成為斂財合理化的手段.
為何多於一戶就要被徵稅? 憲法保障人民居住遷徙自由, 我因為實際需要在各地有房產
自用也要被懲罰? 偶爾才去住行不行? 賣掉多的只留自住? 誰來定義那一間是"多"的?
對我有什麼損失? 我想等待某些地方建設起來了, 價格好了再賣, 而不是被迫立即出售
過程當中該繳的稅(房屋/地價)為何平白無故又增加? 如果只要曾經有出租紀錄就免稅
這也太簡單了, 你認為這種寬鬆的定義能抓到鬼嗎? 能夠抑制租金與房價嗎?
很多人以為房東要被迫降價? 這要細看, 我已經沒有房貸的房子, 絕對能比投機客能撐,
房價/房租 有連動關係, 屋主也應要有權利當低於一定標準的時候, 可以選擇不租, 不然
我租出去租金若不夠維護那個房子, 就必須把它賣掉, 或是放著讓它繼續跌價, 最後變
成我的負資產, 對持有房產的就是利空, 雖然我不是投機客也被掃到我也認為不合理.
對於某些地方, 社會變遷之下已經沒有那麼多的租屋人口, 外移的很嚴重, 租金降到
腰斬都不一定有那個胃納量能夠滿租. 老家在鄉下的小村落, 祖父母這幾年走了, 附近
都是農地的四合院你要我租給誰? 兩百多坪一個月租你10k就好. 就算想賣, 但是現在
還不是我說了算, 老一輩的認為賣祖產是敗家子, 那我當長孫的只好緊捏LP再多幫繳
幾十年稅等上一輩走光就是?
這種根本不是你原先目標對象的, 你要給她們配套, 空間與彈性, 不是蠻幹.
我認為人民應該要保有以房地產作為資產組合的一部分的權利, 政府不應該"過度"
干涉民眾或是藉此開徵稅收, 為何不能持有多筆房產? 它是相對抗跌不會歸到零
的投資工具, 政府為何要去push 人民把錢拿去買股票基金甚至藝術品?? 你原本要打
投機客/建商, 麻煩你想個比較周延的對策, 從多種角度施行配套真的能去打到他,
同時也不要擾民, 不是打個租稅正義其他什麼都不管, 這只會讓政策更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