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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省警備司令部「記事」,民國三十六年五月二十日二二八事變械彈損失統計表:二二八期間政府機構及軍方共損失
軍刀參仟玖佰柒拾柒把、
手槍壹仟陸佰零柒枝、
步騎槍貳仟伍佰參拾貳枝、
輕機槍陸拾捌枝、
重機槍參拾貳枝、
擲彈筒伍拾捌枚、
迫擊砲陸門、
空用機關槍砲肆拾門、
高射機關砲壹拾貳門、
手槍子彈參萬肆仟粒、
步機槍彈伍拾參萬粒、
迫擊砲彈貳佰貳拾陸顆、
擲榴彈壹萬陸仟顆、
手榴彈參萬陸仟顆。
這些武器都是從軍人、警察手中搶來的。
弄到這些武器,要殺死、殺殘多少軍人、官員,還有無數被暴民屠殺的來台外省人民? 誰來賠償他們或他們的家屬。
還有怎麼可能幾天之內就能奪取機場、軍火庫、電台、公署? 沒有預謀嗎? 沒有共產黨徒策畫嗎? 這是不叛亂是什麼?
還好老蔣有派兵來清勦共產黨和中共同路人,不然台灣人在六十年前,國籍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次二二八時就成為"起義成功、回歸祖國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