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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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鳥人比特
根本就不需要定義空屋稅
持有兩套房屋,直接加稅就好,貌似現在已經有所謂的自用住宅匯率
也就是政府用減稅的方式來降低一個人只持有一套房屋稅,而不是以增稅的方式對第二套加稅
真的要課徵,第二套加徵100%稅負,五套以上,課徵1000%稅,大坪數,額外加徵200%稅
房價總價高於全國平均值1倍已上,多加50%,超過兩倍已上的豪宅,加徵300%
但是政府不會這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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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做之前要看能不能做, 所謂的公平正義也要看是對誰講的.
想避免屯房炒客是無可厚非, 但早先就經商致富擁有多筆房產的, 甚至繼承已繳交大筆
遺產稅的為何憑空又要再被加賦稅?
稅基法源是什麼至少講點道理出來交代一下, 不然就乾脆承認是 劫富 還大方一點.
因業務執行有收入而課稅,搞得文明一點也還行, 對持有資產另行課重稅, 這跟見不得人好
合理化搶劫有什麼差別? 不能因為要遏止投資投機客屯房, 就把所有人一視同仁拉下來陪葬.
這種公平正義也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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