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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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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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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開車騎車使用App 立委擬修法開罰
http://tw.news.yahoo.com/%E9%96%8B%...-141311683.html
「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電腦進行撥接、通話或執行應用程式者」,應處罰汽車駕駛人3千、機慢車駕駛人1千元。

呀 這樣手機上的行車記錄器、導航以及測速等等都不能用了.......

國民黨立委 羅明 日前提出
有"羅明"這個人嗎? 總覺得好像少了一個字
舊 2012-03-13, 04:13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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