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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酒駕擦撞後逆向肇逃,反釀1死2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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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
strong
黨主席的邏輯很清楚啊!!
路權 (=好處) 要均分;
罰責、稅負、費用 (=壞處) 則依車輛強、弱勢明確區分;
這叫做「愛佔便宜,吃相難看」 ...
喔 就跟男女平等一樣
吃飯後結帳 女裝死,男付帳=機車不能罰太重 汽車罰給他死
工作權 女生表示:不可分男女 路權 黨主席表示:路上一視同仁
是這樣嗎
2012-03-13, 01:26 PM #
51
d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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