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同學在國內某財團老闆娘開的基金會裡做事,由於他們是遠親,所以擔任的職務很輕鬆但薪水頗高。
當時他出入都使用基金會的公務車,誤餐費、出差費照報,一星期頂多上四天班,上下班跟公務員差不多,也不必打卡查勤。
後來同學離開該單位移民去了,事後才跟我說他們基金會還算好的,捐款只抽3.5成作為事務費用,其他基金會財團法人則更離譜。
至此我已經不願意再相信這些單位,試想捐款有一千萬,抽走3.5成已經有350萬。
萬一是上億元甚至達數十億,這些單位要抽走多少錢?
況且主辦一件上億元的捐款,需要的事務人員不會比辦一件幾千萬元的捐款案多多少,很懷疑經辦數億元的捐款有必要抽走那麼多事務費用嗎?
總之社會上很多不能明說的事情,各位要發揮愛心捐款助人還是要小心一點,以免寶貴的款項沒有真正幫助到人。
講述以上這些話不知道會不會再被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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