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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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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EAC212
可是現在的車子.. 就是一個"電子器材"了耶..

我沒有精確定義啦

況且你說的對,真要定義起來那真的這條法不好訂,所以我才說,我的個人想法只是個人想法

實際上真的這樣修法,只是找大家麻煩...
舊 2012-03-13, 10:49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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