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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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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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orakim
"又不是沒大腦,不會自己查" 這句話應該要解釋成
#1 肯定買家是有大腦的,應該自己查

是有影射的意謂啦,但如果妨礙名譽成立的話
就變成買家就是不查,這句話就越看越覺得是在被罵無腦

買家可能還需要大肆宣揚他沒去查的事實,讓大眾都知道無腦的要件成立了 XD

法官或檢察官認定是就是,公然侮辱罪在台灣認定很寬鬆,隨便一句不小心的話脫口而出就有可能惹上官非,不得不慎

下面有案例可尋,樓主還是選擇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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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硬要贈品 老闆罵沒智商被訴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國人買東西常有「拗」贈品的習慣,一名吳姓女子日前至台北市某通訊行買手機,因要求必須附贈皮套、螢幕保護貼才要買,老闆林智輝認為「拗很大」,雙方一言不合發生口角,林怒罵女子「沒智商」、「沒大腦」,吃上公然侮辱官司。

林智輝經營的「永恆通訊行」,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東區粉圓」的斜對面,他昨天得知被訴後感到很無奈。

他說,手機拆封前,還跟吳女確認是否真的要買,她拆了之後,以裡頭沒附皮套為由不買,實在很火大才脫口罵人。

女子反反覆覆 老闆火大

吳姓女子是在去年8月25日晚間10時許至店內買手機,她看中一支三星牌價值5千多元的手機,現場拆封後,突然猶豫改口說可能不買了。

吳女向老闆林智輝抱怨,指買手機怎麼可能沒附皮套、螢幕保護貼,林認為手機的利潤本來就不高,如今都拆封了,事後卻拗贈品,因此才罵了她「沒智商、沒大腦」。

吳女找來警察,還出示一支錄音筆,表明自己錄下了剛才老闆林智輝罵她的話,堅持提出公然侮辱及妨害自由告訴。

林坦承自己確實口氣不好,不過,吳女說要買,後來又反悔,才會罵人。檢察官認為,林罵人是事實,日前依涉公然侮辱罪嫌起訴,至於被控妨害自由部分,案發時,吳女有叫警察來,林也沒制止,顯然並無使用強暴手段制止其離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today-so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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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掃描-網路留言罵人沒大腦 拘役20天

2012-02-07 01:49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南投:南投縣吳姓男子,在網路留言版上,對與其意見不同者,發表「有沒有大腦」、「爪耙子」等文字,遭指控妨害名譽;法官認為,網路化身雖非真實姓名,但在網路社群中有專屬的身分地位,且被告言論屬侮辱言詞,因此判決拘役廿日,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舊 2012-03-13, 01:27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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