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83806/IssueID/20120312/applesearch/
酒駕, 不分汽機車, 都該嚴格取締&嚴懲!!
但是, 酒駕或其他惡性違規... 汽車(尤其越大車種), 造成的其他用路人傷害更大, 更應該嚴加管制!
但現在卻是反過來... 一直針對相對弱勢的機車路權不斷限制...
似乎官員的思考邏輯就是:只要把機車騎士全趕去搭大眾運輸, 那麼就不會再有機車車禍了! 太好了~
|
酒駕就酒駕
不用分成,撞路人、撞機車、撞汽車、撞砂石車、撞火車...
你的講法根本就是從結果去看事情的嚴重性,酒駕本身就是很嚴重了,就算沒撞到人車,都是不能接受的行為,你根本不需要分撞到誰
我乾脆這樣推論:酒駕的駕駛因為酒駕,有可能闖入平交道,造成一列火車上百人死亡,所以造成的傷害比機車駕駛更嚴重
你覺得我這樣推論對嗎?還扯到機車路權去我就懶得講了
你的邏輯就像是停在機車等待格,但是被後方汽車駕駛超速違規撞死,所以機車等待格不安全的邏輯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