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opo1234
案情是露天拍賣一顆硬碟,對方買去分割後,有一槽無法格式化,我告訴他分割後續動作沒做完整,他自認硬碟能力很強,咬定硬碟是壞的,退回,我修正後沒問題,本想約他再來拿時順便教他。他不買了,且給我負評。於是我也給他負評,彼此留下負評。評語中帶著不快。
於是告我妨害名譽。
猜猜有成立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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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成立要看你負評的內容怎麼留的...
告不告的成得先看會不會被檢察官法官勸退,勸退不成等到看法官爽怎麼判的時候
,再來想有沒有成立的可能吧!
以民事來看,你明年今天再來這串告訴鄉民進度辦到哪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