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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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建議給下次遇到類似事件(醫療疏失,國賠,消費糾紛等等)的鄉民:
1.除非對方身無分文,否則請律師循求法律途徑求償才是正解!!
2.非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訴諸媒體,否則見光死,毫無和解機會.
3.找立委民代則是碰運氣,通常政客都是為自身利益考量居多,最後答案不一定是你想要的.
換句話說,搏完版面剩下的還是靠自己.
4.切記當事人不要做出一些不考慮後果的反射性行為,影響日後自身的權利.....
5.本案警方如果出面道歉則坐實了司機的指控,日後勢必有人必須面對巨額的民事賠償及過
失致人於死的刑責,因此警方的反應是最大限度合理化自身利益思考下的必然結果!(也就
是你我如果身為警方人員可能也是做出一樣的反應)但是為了應付民代,極有可能使用諸如
出面表示遺憾並發放急難救助金的方式來回應外界,最後當事人還是得回到第1 點的方向
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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