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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FY24FR
偷竊也是有罪,詐騙也是有罪,有罪當然不等於死刑.
題外話, 事實證明坐牢或罰錢都不足以嚇阻偷竊詐騙,不知道哪種持"沒有嚇阻效果,所以要廢除死刑"的人,是不是也要跟主張廢除坐牢/罰錢? 這"邏輯"應該不難懂.

至於"沒有判死刑就是缺乏證據或證據被捏造"這種奇怪的理解方式,真不知道是"不小心"扭曲別人貼文原意,還是因為法律條文讀多了,讀文的理解方式也"不太一樣"?

並非每個法律人的邏輯都異於常人,但有些法律人就是醬在自己的法律世界裡.


這是你自己的邏輯呀,怎麼,昨天講的話,今天就忘光了?

要不要幫你重貼一次提醒你?

引用:
作者FY24FR
一審以後的法官因為缺乏證據,不敢判死刑,卻也沒有因為缺乏證據而判無罪.

反而像香水達人;或是姦殺國中女生棄屍,還嗆大不了賠錢;好像還有個連續毒殺自己丈夫的...一堆罪證確鑿的案子,法官卻可以用一堆可以用鬼扯來形容的理由,不判死刑.



缺乏證據的話應該是判無罪,既然是判有罪應當就是有足夠證據可以讓法官產生毫無合理懷疑的心證,才會判有罪。但是在你奇怪的思維邏輯下,卻認為法官是因為缺乏證據而不敢判死刑?

這種奇怪的邏輯不正是你的還是誰的?

還有,什麼叫做鬼扯來形容的理由?「罪證確鑿的案子」,也判了有罪,為何法官不判死刑就是你口中的鬼扯來形的理由?

這樣奇怪的邏輯一樣出自你自己。

千萬別再說別人冤枉你喔,證據都找給你了。


至於題外話的部份,那是因為死刑唯一具有的效果只有嚇阻力,而其他刑罰同時還可以附有感化再教育的功能,所以當死刑的嚇阻力被證明並沒有想像中的效果時,它就變成一種不必要的刑罰,理當被廢除。
舊 2012-03-11, 12:48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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