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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眼雲煙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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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u2
1.買衣服的頻率減半有何難哉?全部砍掉也成
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合理消費",而不是一年買一件衣服或一身行頭數萬起跳的極端
交女朋友當然不是靠衣服,但是出門約會逛街穿體面一點是人之常情
何況是在台北?至少我不會穿著上班穿的襯衫或穿了n年起毛球加脫線的家居服跑去約會
這是尊不尊重對方的問題......
如果你認為一年花個6-8k買外出服很奢侈,那我也只能表示尊重
但是台灣人平均花在衣服的前約收入3.2%,以他42萬年薪來算
18k也才多花4k多而已,還算合理範圍
因為每人消費重心不會一樣,有人愛吃,有人愛買衣服,有人愛存錢買車......

2.看文章要看清楚,他說忍痛放棄女友,不是分手,只是把女友生日和情人節的開銷砍掉,ok?
"既然我們相愛,何必在乎昂貴的燭光晚餐和禮物"
"
他可沒說下定決心光棍一輩子喔
難道他說忍痛放棄家人,就是把家人殺光還是斷絕一切...


如果以你提到的平均標準,他的收入應該要在40,178±5%
個人認為收支要合理,而不是要過苦行僧的日子


我所說的是斷絕相關花費...
是他自稱斷絕相關花費,但這完全不需要
做帳不是記流水帳,或是看自己花在哪就好了,應學著把一分錢花在該用的地方上。


最後,6%以下報酬率其實很容易做到,只是願不願意花心力去研究而已(天下沒有什麼錢是可以輕鬆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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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網兄提到李嘉誠的演講,講的很直白,不過能做到的也不用在這抱怨了
舊 2012-03-08, 11:07 PM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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