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abochi
在下真的很好奇 是什麼原因讓他過得-或是覺得應該過的-這麼布爾喬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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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這種一般般的生活水準,也能談得上布爾喬亞了......
把他明細中的規費(稅金,學貸,健保,算錯的牌照燃燒稅...)和投資(保險費)扣掉
他一個月的生活費還不到21k
其中再扣掉出外工作不得已的房租支出,也才不到14k
一個人一個月只有花14k就叫做布爾喬亞了?還是在台北
感謝國家,感謝社會,感謝爸爸媽媽,還有感謝......隔壁的老王,我也是布爾喬亞
但為什麼我沒車沒房又沒女朋友?
就拿大家批得最兇的衣服,餐費和iphone來講好了
衣服:
假設一年換5件內褲,100*5=500
一季換3雙(3雙一百那種)襪子,100*4=400
一年換4件內衣(冬2+夏2),100*4=400
一年換4套家居服(冬2+夏2,含衣褲),500*4=2000
一年換4件襯衫(冬2+夏2),500*4=2000
一年換4件牛仔褲或西褲,500*4=2000
一年換2件外套(薄+厚),1000+2000=3000
加一加10300,隨隨便便就破萬了,還是所謂低價品等級
(請不要跟我扯外套不用年年換之類的,ok?誰家裡只有一件外套都不用替換的?)
原作者算有馬階級,總要有個一兩套體面一點的戰鬥服
一年花個1萬八,很布爾喬亞?別鬧了好不好

餐費:
假設早餐一套燒餅油條加豆漿打發,40
午餐吃50元便當,50
晚餐吃稍微好一點的便當,70
一天下來也要160;一個月就4800起跳
再假設一個星期和女朋友上館子一次,250*2*4=2000
偶爾買個點心哄女朋友或喝點小酒助興,若干
加一加一個月他才花8000,很布爾喬亞?
iphone:
月租加網路吃到飽綁約1300,手機本身想必沒花多少錢
這1300要如何判定為必要支出還是多餘支出,很難
但沒人能否認行動電話和上網是現代生活所必需吧?
以常見的資費來看,可能是月租589+網路760
如果租屋處沒有提供免費網路或沒有電腦可上網(電費月繳250,很有可能)
那麼網路760根本算不上浪費,因為這是必要開銷
而電話費589很多嗎?我不認為,畢竟他是有女朋友的人......
這樣也算布爾喬亞??
(電腦前面的各位,要花多少成本來上pvcdvd?都是布爾喬亞?)
況且,即便他還有再節省的空間,了不起一個月讓他省個5-6k
算他一年省70k好了,再加2個月年終60k,共130k
他要存多久才能結婚,買房子,生小孩?
13萬*30年*2倍=780萬
(假設幹到退休時每年存的錢可到現在3倍,再取平均)
區區780萬就想買房娶妻加生養小孩......
原作者在文末的一段話才是他想表達重點:在現在的台灣,努力未必會有出頭天
很荒謬,但這就是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