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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查了一下網路上相關資料
原來01去年也有類似案例,還好長一篇
現在消費者也逐漸走向兩極化路線了嗎,好的就好像自己是店家一樣,壞的也澳到人家不敢恭維啊...
照成本價或原價,真要走法院的話,這兩種機會應該都不高
省事事省,畢竟自己也有錯在先,姿態稍微放低一下,和店家協議一下打個折,買回來應該是費最少力的方式(另外店家有提供維修的選項也是可以)。如果店家還堅持原價的話,就找消保官吧...
舊 2012-03-07, 12:57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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