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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很多危險動作是沒有發生事故, 但其實應該要抓要罰, 理論上行車攝影要可以作證.

有發生事故, 那更要罰, 不是沒人傷亡就算了, 一事論一事, 危險駕駛就是危險駕駛.

且不論車輛大小!
舊 2012-03-06, 07:33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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