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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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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波欠稅大赦 4.4億不必還

首波欠稅大赦 4.4億不必還

時間:2012/3/5 09:24
撰稿•編輯:曾美惠   新聞引據:經濟日報


首波欠稅大赦 4.4億不必還(資料照片)


  「欠稅大赦令」今天(5日)生效,共有2,692個欠稅人與企業不必再為欠稅負責,總計共有新台幣4.4億元欠稅款依法一筆勾銷。

  財政部指出,96年(2007年)3月5日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後,政府追欠稅不再無期限,也因為稅法已訂有最長15年的追稅期,代表未來「欠稅大赦」現象將陸續出現,今天只是第一波大赦正式生效;下一波大赦將在106年(2017年)出現。

  根據統計,今天到期不再追討的欠稅全數是小額欠稅,最高金額不超過50萬元,都屬於96年3月5日稅捐稽徵法修正前已移送法院執行的舊欠稅案。

  96年3月5日稅捐稽徵法修正前的舊欠稅案,至1月底為止,合計總欠稅件數是26,932件,欠稅人及企業有6,920人,總欠稅金額是765.1億元。適用第一波欠稅大赦生效條款的2,692人,約占6,920人的39%;國庫依法必須塗銷的欠稅金額(4.4億元)則只占765.1億元的0.6%,仍有99.4%的舊欠稅至少可以再追稅5年。

  全國欠稅總額約2,500億元,屬於96年3月5日以前移送執行的舊欠金額是765億餘元,比重達31%。

  法務部與財政部為避免欠稅案因為法訂追稅期屆滿,喪失追稅的權利,2年前即開始執行加強清理欠稅的計畫,包括對欠稅人訂定禁奢條款、限制出境與財產禁止移轉等追稅手段,據統計,2年來已追回逾1,000億元的欠稅,舊欠未繳的案件數量也從21萬件下降至剩不到3萬件。

  第二波欠稅大赦生效期是106年3月4日,目前累計還有4,228人及企業,總計760.7億元的稅款,只剩5年追討期,加上其中多數都是欠稅大戶,部分欠稅金額甚至可達數十億元。財政部表示,未來5年將與法務部聯手加強火力清欠,務必要使無法追回的欠稅降至最低水位。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aspx?nid=344205

欠的夠久就不用還?
     
      
舊 2012-03-05, 09:1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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