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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f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371
引用:
作者慕凡
humm...

你這論點跟穿的少活該被強姦... 好像沒兩樣..

我上次才講過. 台灣至少基本上還是個民主社會.

一個人不論是歪國人還是呆彎郎他要去哪作什麼那是他的"自由", 你無權過問. 一個人活在這社會中同樣的也有"不被人騷擾的權力". 還是你是火星來的?

感覺奇怪和過問是二回事吧。
我沒有說他活該。
我同意他有他的權利。
但同時我也感到奇怪。
如果今天我是警察或法官,那才是叫「過問」或指責。

在這裡,這叫討論。請勿無限上綱。
若依您的論點,所有心裡學的書,和心裡學的研究者簡直都是無法無天,該抓去關了。他們分析的對象人家愛做什麼是他們的自由。
這些學者分明是火星來的,還過問人家想什麼。真是吃飽太閒。

依您的論點,您有權「過問」我發表感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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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time to wait, short time to live.
舊 2012-03-03, 11:35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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