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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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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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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多年前本業學電的

我記得沒錯的話
V的二次方除以電阻
V就是電壓 簡單講
220電壓 除以 110電壓 乘以2

你會多繳人家 3份的電費

跟房東溝通看看 真的不行
該換租一間房子 不然這種電費 長期累積下來 相信沒人受的了
賠掉的押金 補電費都划算

你可以回去重翻課本嗎?順便去查一下電費的計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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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 everyone just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them
舊 2012-03-02, 05:38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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