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_e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SaSaYa
你說的是低放射性廢棄物,如用過的抗輻射衣服,手套之類的!!
低輻射的廢棄物,標準流程是固化封存!

台電前幾年還有發展出縮小固化體積的成果,增加儲放的容量!!!
英國聽說比較狠,固化之後海拋,幹!!!



但是那些高輻射的廢棄燃料棒,就不屬於這一類,得一直放在水池內降溫,!!!!!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副局長邵耀祖解釋,剛剛從反應爐心取出來的用過燃料棒仍處於高溫衰變熱,一定要先在用過燃料池中冷卻,此為濕式貯存;經過五至十年取出後,放入混凝土護箱中,即為乾式貯存。
邵 耀祖表示,由爐心退出來的用過燃料棒,仍有一千九百瓦特的衰變熱,一定要先在用過燃料池中冷卻,五年後剩下一千零五十瓦特、十年後剩下八百九十瓦特、二十 年後剩下七百三十瓦特,過了三十年則只剩下六百多瓦特。只要經過五至十年,即可將池中的用過燃料棒放入特製的不鏽鋼罐、填充氦氣後,放入不鏽鋼桶,再放進 水泥護箱。
     
      
舊 2012-03-02, 04:43 PM #1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_e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