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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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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所以重傷未遂跟重傷有沒差別啊?!


用傷害罪去看,就沒有爭議
但傷害不是公訴罪,就完全不干檢察官的事了...
以檢察官的立場來說,什麼事都不作大概會被輿論幹到翻
可是這案子用重傷害去起訴也很難成立
檢察官才會去搞一個重傷未遂....

總之,這已經都是政治判斷的結果了... 不用太認真...
舊 2012-03-02, 01:3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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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