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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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nt2
有錯 一定要賠 一定要負責 一定要譴責 一定要被.......
但是 無限期的......... 我也不是很支持
要求合理的理賠 大家都會做一樣的事 不理賠就打官司 沒錯
但是請加害者開出理賠 開太少不和解 為何不能說個數字呢?
大家都知道 問題就是這個數字 檯面上有 新計程車+200萬現金
不夠是應該做出要求 但是無期限的拖 說實在 就是檯面上還不夠
再打下去就牽扯太多了 有感而發...
以前不懂事 騎車撞到衝出馬路的小孩 一直被要求東要求西
花了醫藥費跟適當的賠償金(我認為) 對方父母還不願和解 講的蠻清楚的
未來萬一怎樣怎樣等等 要一筆錢為未來打算等等
結果你知道 警方說 他沒注意小孩 導致小孩衝出馬路
對方過錯比較大 我可以要求我的醫藥費跟車子維修費用
結果 馬上不同 馬上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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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例也是受害者有錯才行...,
馬案看來則是司機完全無辜,打人的反而聲音比較大,
林姓司機要到哪地步才肯和解這是他跟馬幫之間的事
(我是覺得或許是林的律師在拖要林不要和解...)
只是事件鬧到現在,很多人都認為Makiyo等人根本沒真的認錯跟反省,
少數幾個出來幫Makiyo說話的看來腦袋邏輯都不清楚或根本是被派來護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