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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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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要是我的話肯定拿著喜帖當天去鬧場...

何必呢?
事情鬧大了還要吃上官司甚至坐牢,
為了一個已經不愛你的人去誤了自己的一生,值得嗎?
     
      
舊 2012-03-01, 05:27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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