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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人生之表哥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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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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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引用:
作者
estyle
先讓我釐清一下法律問題.
一男一女在賓館.
二男二女在賓館.
N男P女在賓館.
以上是否構成犯罪?
如果構成犯罪,那在家裡呢?
不想寫一寫就被條子請喝咖啡.
你可以在文末加一句:以上純屬虛構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2012-02-28, 11:08 PM #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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