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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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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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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onderD
他已經說過像水準書局可以不用走,

同樣都違反土地分區使用,

已經是選擇性執法了,

我是贊成要做的話就全面徹底執行!


好像因為規定是"六米以下巷道不得設置餐飲業"
但水準不是餐飲業
所以可以留的樣子?
舊 2012-02-28, 04:3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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