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etor
下午,某巷子,我剛右轉,見對向一歐巴桑騎來,因右轉後即有停在路邊的車子擋到,要往前騎需要稍微吃到對向車道,故停下等她過,誰知竟來撞我。
該歐巴桑跌倒,稍微破皮,起來第一句話是,騎那麼快幹嘛,還好附近散步另一歐巴桑過來說,他已經停住了,是妳騎太快,而且是妳撞他。不然這下子不知要賠多少。
看來要考慮買行車記錄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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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歐巴桑真的是...
大街小巷都給妳騎慢慢的30km/h不到,
然後又騎路正中。
我跟後面的車都很想尊重「您」的路權,
但這樣慢慢騎只是增加肇事的機率罷了。
(後面的車每台都會想超車,哪台不小心碰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