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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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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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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菱薰
如果照新聞說牙齒都被打光
那是符合刑法第十條第四項第六款
因為牙齒已經難治
就算裝假牙也不能阻卻違法
因為你總不能說打斷人家手腳說可以裝義肢就不用成立重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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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由法官判定的(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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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age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022300001.html
Ma案記者會Q&A是享鴻擬的
2012-02-23 00:54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藝人Makiyo毆傷運將案,事後扯出經紀公司疑涉教唆偽證;台北地檢署昨天傳喚涉嫌的藝人丫子及湘瑩、及兩人所屬的經紀公司「享鴻」負責人高俊傑、經紀人王宇笙、Makiyo張姓助理、「傑克」公司詹姓經紀人說明。初步認定案發後記者會的說詞經過「討論」。
檢方發現,Makiyo、友寄隆輝毆傷運將後,享鴻因Makiyo、湘瑩都是旗下藝人,在案發翌日召開記者會前,曾與Makiyo、湘瑩、丫子會面,經討論後擬出一分Q&A,統一口徑向媒體說明,丫子所屬的傑克公司並未參與討論。檢方急於釐清Q&A是誰擬的?有沒有人要求湘瑩、丫子在檢方偵查期間做出不實陳述,藉以影響檢方調查。昨以偽證案的被告傳喚湘瑩、丫子,兩人同時也是教唆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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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紀公司擔的話~那兩個就沒作偽證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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