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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na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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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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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0
依樓主所述,欠債標的是以本票簽給對方吧?

準此若債權人因不獲清償,可依法向法院請發支付命令(法院僅須做形式的審查,無關實質的債務內容如何)。對方有了這法院簽發的支付命令,即可向簽票人或背書的連帶保證人,就其財產之一部或全部予以強制執行,以便抵充欠款。

所以本案債務若一直不予清償,弄到最後令友的房屋是有可能被拍賣的!建請拿出還款誠意儘速處理為上,莫等閒視之...
舊 2012-02-22, 05:1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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