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己經營一家電腦公司,97年因為景氣關係導致資金週轉不靈,以致跳票,因貨物都是跟3C代理商採月結付款方式,也因為跳票事件代理商就斷絕交易.
但我事件發生後我還是ㄧ樣持續經營,也有與各家代理商簽償還協議,每個月分期償還,
前兩年都有分期付款,但99年後生意漸漸不好開始有時遲繳或跳著償還,但我是真的有心想把貨款清償,所以我還是ㄧ樣繼續撐著我這公司.
這幾天我遇到ㄧ件很棘手的事,其中一家代理商這段時間有動作頻頻,說要執行本票清償動作,因為店家要跟代理商交易須與他們簽立本票才能交易,
其中有一位是我的朋友當保人,竟然說要查封我那位朋友保人的房子,要求清償剩餘債務.
我承認 我最後一次的清償時間為99年的12月,距離現在隔了有1年時間沒有償還,
剩餘債務12萬元....
我想問的是,我還在經營,也有讓債務人找的到人,我不逃避一心想把債務清償,但我真的很害怕托累到我的朋友保人,這兩天有跟代理商的法務連絡協商,
對方蠻硬的一開始說不想與我談,聯絡上了說要走法律途徑....

,怎麼辦???我真的有誠意要清償,我還在經營,我也讓債主能找到人,
真的可以跳過我直接查封我那位朋友的房屋要求清償嗎??我真的不想讓我的這位好朋友有為這件事造成困擾(雖然已經造成困擾了)
我也有向我這位朋友借錢週轉,他也是要我好好的清償完代理商的貨款,再處理他的...
怎麼辦??我朋友真的會被查封嗎??? 希望有人可以給我ㄧ些解答...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