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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DX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kaosc
我記得沒錯的話,
川島跟友寄兩個的罪名還可能在傷害罪跟重傷害罪之間擺盪,
重傷害罪是公訴罪,這就沒什麼可談,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如果能(用各種力量)跟林姓司機達成和解,
他們就有可能全身而退,幾年後繼續吃香喝辣的。

惡該有惡報,但很多時候惡人卻能反而沒事,
如果大家都不再關心,那這件事的確有可能遲早被搓湯圓搓掉了。


只要不是重傷害罪的話....
講真的 還是雙方和解 才是對司機有實質的幫助
因為真的不和解 告下去...最後法官判友寄進去關+賠償金
對於林姓司機來說 友寄進去關 對他有什麼實質上的好處...答案是沒有
最實際的還是賠償金...所以與其花個半年一年甚至更久 打官司
打官司也是要錢阿 以之前新聞報成這樣 每次開庭我想媒體應該也是大陣仗
搞到最後說不定法官判賠的金額 扣掉一些費用 比友寄開的和解金還少咧
所以不如雙方協調好賠償金來的乾脆
舊 2012-02-21, 07:09 PM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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