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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在北捷、台北車站充電 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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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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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引用:
作者
chowtom
插頭都上了蓋子還寫明"禁用"了
再去開來用的人不是眼殘就是犯X
這種人送他一個前科+罰款有啥問題?
再者 去機場坐飛機的 機票費用裡都包含了"機場稅" 算是機場的使用費
好歹是有付錢給機場
北捷跟北車那些把車站當休息場所的人有付錢嗎?
是嗎
明明就是可以靠罰鍰就可以了事的這種雞毛蒜皮的小罪
就跟把闖紅燈的行人送進法院一樣的可笑
2012-02-20, 06:09 PM #
32
mu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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