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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72
公共設施搞到要送老百姓上法院,真是「落漆」啊!
不敢指望「人民的主子」能像國外那樣,在公共場所廣設手機充電站。
只要能把所有公共場所外露插座加裝計時收費盒,丟多少銅板或刷多少悠遊卡,就給多少電充;這樣豈不是便民又增加政府收入?
難道就非要送法院收大條的,再附送一筆前科才爽嗎?
舊 2012-02-20, 02:0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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