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論 (
http://www.aec.gov.tw/www/policy/pl...g_100-3_tem.pdf)
一、理念及規則
核一、二及核三廠(前三廠)採統包(turn-key) 建廠,由美國核能公司及工程顧問公司(顧問公司)負責整廠設計、設備採購、施工督導、試運轉測試及至滿載運轉,全程負責。以飛機為例,如波音標準737 型,整架購置。
然,核四建廠初期,即以世界最新、最好為規劃理念。因而設計出舉世罕見之特殊核電廠,諸如罕見巨大的汽機冷凝器,超級龐大複雜的儀控系統及揚程達20 米之主蒸汽管等。尤以儀控系統之龐雜,誠屬舉世僅見,且為承建商,奇異公司之首試。台電並結合經驗薄弱之石威顧問公司共同設計,並自行採購設備,獨立施工及試運轉,其艱難可預知。以飛機為例,堪稱自製之華航/長榮壹號。此乃核四延宕紛擾之首因。
二、設計
特殊電廠,設計不易,而顧問公司亦較薄弱。期間諸如管路衝突及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