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經濟學家~
到底是誰扯~這還不知道~
如果你要證明你是對的~那你必需提出停工那三個月~對台灣的建物完工沒影響~
再來建物完工就是器材的移入~
「原能會」的報告上就寫著~當初因為停工~所以廠商把產品移出產線~
SO...何不去看看原能會的報告?
不去看報告~一直腦補~有比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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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停工三各月,估算出復工延遲時間與復工額外追加金額的是台電,不是我
你講的那些是台電復工後跟其他設備廠商協調溝通,要追加金額與延遲設備交付的理由
憑這些理由計算出,要追加的預算有多少,要延後的完工時程有多久
這在當年都已經算進去了!
而不是這媽的已經是第x次延後商轉的理由,追加五百多億的理由
不要東拉西扯亂攀比,復工的時候已經追加過一次預算,就算因物價預算調整,也沒有這種比當初估算值多十幾倍的金額的理由!
你就死咬這復工追加過預算,所以日後所有的額外追加預算都是因為停工復工所產生的
邏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