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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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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636
我說你們,會不會太過分了點
可以一直這樣打了又打打了又打嗎?
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的,把人家的臉打到連他媽媽都認不出來,你們實在太不人道了

一個個都有練面目全非腳,卻那麼沒有武德。

給原PO:
我有練還我漂漂拳,收費合理,服務到位。
那個林志零就是被我打出來的。
需要請CALL 288-25252,外縣市記得加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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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LOGGER
舊 2012-02-16, 05:3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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