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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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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gon cat
除了政府機關因為執行公務有疏失,導致人民遭受身體財產的損失才可能國賠
警察有臨檢的公權力
臨檢只要拿出證件核對就行了
拒檢沒沒被帶回派出所就不錯了

其實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證件為什麼不放身上而要放車上?
隨身攜帶著不就沒事了嗎?
舊 2012-02-16, 09:25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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