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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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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裝死 or 放棄 , 以目前而言你們根本談不上是朋友 , 陌生的路人比較貼切....
短期內 or 永遠不要再去想她....
如果她真的想跟你當朋友 , 自然會Call你喝Cafe...
要不就是各走各的路 , 從此不會想起她 , 她可能不會想到你這個人...
要真的不能忍耐又做了同樣的傻事...
可能下次就是警局相見了..


A: 在台灣過的還好嗎?

B: 有人摸我胸部...

A: Fuck! 我馬上回來!
舊 2012-02-14, 10:38 AM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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