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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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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weirock
同意~

不過這是在對方有心賠償的情況下~

以一般通案的話~要有以刑逼民的準備才行~

所以我才說,趁現在民氣可用的情況下,直接和解
我相信金額不要太離譜,現況這兩個人一定不會囉嗦。
不然時間一長....真的就要靠官司了。
舊 2012-02-14, 10:05 AM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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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