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挖三個月前的舊文
有意思嗎
事實上 不管哪種車
佔用就不對呀
不想退出花時間找車位還找這麼多理由
直說老子不想花時間找車位也不想付停車費不就得了

另外騎樓是大樓全體共有或私有
有的則視為既成道路被徵收
這些都有(因為我家就有被徵收過)

以下節錄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網站
http://taipei.law119.com.tw/personv...=3812&keywords=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道路」:指公路、街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及第三款「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可知「騎樓」係屬道路
舊 2012-02-13, 03:54 PM #9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