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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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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人對於台灣之光的標準:
1. 本人至少要願意承認他自己就是台灣之光
這很重要,總不能人家都不想承認,你還硬給,很丟臉
2. 是在國內接受教育與訓練,然後在國際上享譽名聲,無論是比賽得名、參與專業組織
如果是在國外接受教育與訓練,那好也是因為別人教得好,不是我們自己教得好,而且好不是自己說,至少一定要讓老外同意吧?
3. 願意回來奉獻自己的專業給後進
如果跑到國外有了好成績,但是卻不把這個經驗或知識留給自家人,甚至只留給老外,這說不過去...
所以就本人之觀點,林書豪哪算甚麼台灣之光?光是第二點就不滿足了,第一點可能你跟他說你是台灣之光,他只會跟你講客套話,第三點他只是NBA的二年級生,怎麼回來奉獻?
王建民也不能算是,因為他回饋給台灣的還不夠多,當然他哪天退休回台灣任教或是擔任職業教練,我就當他是台灣之光
所以台灣之光哪有那麼簡單就可以隨便給人?
當然我這樣說,絕對不是說林書豪和王建民不是好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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