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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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難得跟家人吃飯有看到新聞, 只覺得2件事, 但一個形容詞, 丟臉.
1. 影片居然先外流才後成為證物, 馬總統居然要特別去關心一般刑事, 然後該名出面的警方主管居然說以後會加強訓練才不會疏忽.
丟臉原因: 這個跟訓練無關! 先別說順序問題, 證物怎麼可以外流? 而且要總統關心, 丟臉丟到國外了. (因為日本已經開始報導, 有點腦袋的看了都想笑, 這麼沒有秩序的國家)
2. 就是演藝圈的各項"戲碼." 該做外景的專心取景跟訪問, 該唱歌的就去唱歌, 除了上談話節目以外, 每個人都有除了聊天以外的"專業領域性工作項目"吧, 結果全部都在聊, 幾個星媽也跳出來, 畫面還是星媽牽著女兒跳圈圈, 嚴重懷疑其年齡.
丟臉原因: 這些存在就是丟臉了, 他們本身就是原因.
唉.. 喔, 加入第三項, 媒體, 這時候該追求國家行刑與主權, 此外發揮社會公義在有如此明顯證據的情況下加速司法方該做的事情, 以及繼續挖疑點, 結果跟談話性節目沒兩樣, 只差媒體是主播對著攝影機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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