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花菱薰
重傷害罪已經是非告訴乃論罪(公訴罪)
更別提拿手機摔壞這可是強盜或是搶奪罪(公訴罪)
所以原諒不原諒根本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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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啊! 我傷得很輕..還好還好...剛剛好而已~
手機?! 什麼手機! 喔~那個手機啊~借他的...借他的...

沒事沒事!
大夥兒弄著玩的....
弄到後來, 會不會運將反而變箭靶?! 讓我想起這串...
鬥臭Makiyo?九把刀批PTT鄉民暗黑文化噁心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57940
整件事從頭到現在...
光明的文化正義, 真他x的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