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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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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aY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有人預設立場把獅子丸扣上帽子,然後抹黑獅子丸
我看以後子獅子丸也不用替那些人再多做解釋了


我幾天前就貼了,獅子丸是用錯誤的法律觀念去誤導

一開始的錯誤是,用一般的告訴乃論傷害罪去描述這件事,這段話是他對於朱學恆說律師來的太快這段所引申的微罪,而實際上把人打到進ICU,昏迷到無法做筆錄,斷肋骨,這種行為不是所謂的傷害罪,而是重傷害罪,事實上警方移送也是用重傷害罪


第二各錯誤是,事件本身誰動手誰沒動手,在決定友寄交保前,Y子湘瑩MA這三個人的角色並沒有被約談,既然沒有被約談,而明顯的當場有四個人,請問檢方如何確信誰沒動手?所以沒有串供之虞可以讓友寄交保? 而獅子丸拿酒罪駕車撞死人五萬交保來辯解
     
      
舊 2012-02-09, 10:50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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