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maike
那難怪有的人會把陳揮文的話一再的延伸
不好意思,我只能說你想太多,你說可不可以不要檢調,我說那你的意思是不是就改成人民公審,是的話我們繼續吵,不是的話,那就這樣,還是繼續聊都可以
你以為是甚麼嗎?想太多了
不是指控你,也沒替你挖洞,你這麼的有敵意,我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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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這四個人犯什麼請留給檢調」
我只不過回了你一句「我們有能力"不"留給檢調嗎?」
你就開始提到人民公審,問我是不是就是覺得這樣比較好,
人民公審完全就不是我的意思,到底是誰想延伸誰?
我的意思是「既然調查權向以來就只在檢調手上,審判權又只在法院手上,那又何需強調請留給檢調,審判請留給法院?」
(多說"審判"只是問了解釋清楚,非要延伸你的話)
現在司法制度怎麼樣就怎麼樣,我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