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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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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過的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limaike
是啊,但是到底有沒有踢人,講講可以啊,不要講的好像你也在那邊

想要鄉民公審煩請將我們的司法制度修改到每個人都要參與大大小小的審判庭

然後抓人調查人也讓人民自己去做,不要警察也不要調查機關

你覺得,這樣比較好?

我有這樣講嗎?

你不要自己腦補okay?
舊 2012-02-09, 10:02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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