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美國爆發第一例狂牛病,我國首度禁止美國牛肉進口,美國成為我國政府公告的狂牛病疫區之一。
2005年4月,我國在禁止美國牛肉進口一年多後,首次開放進口。我國衛生署確認美國牛肉並無食用安全疑慮,公告我國自16日起開放屠宰年齡30個月以下、去骨去神經,且備齊衛生文件的美國牛肉進口。當時的衛署衛生處處長陳陸宏曾表示,我國完全解禁美國牛肉還需七年。
2005年6月,因美國本土出現狂牛病例,且並未向我國提供該感染牛隻的流行病學調查,衛生署立刻下達停止進口命令,為我國二度對美國牛肉下達禁令。
2006年1月,我國再度有限制地開放美國牛肉進口,開放標準與2005年4月時的開放規定無異。
2009年10月23日,台美雙方正式簽署美國牛輸台的議定書,行政院衛生署並向國人公告「修正美國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表示美國牛肉只要是屠宰年齡30個月以下,去除扁桃線、迴腸末端等特定風險物質(SRMs),皆可進口,包括帶骨牛肉、絞肉、內臟、牛尾等肉品,至於牛腦、眼、脊髓及頭骨部位「原則上不進口」,預計將於下(11)月生效。
我國原只開放美國牛肉屠宰年齡在30個月以下的不帶骨牛肉,今後開放美國牛內進口部位將大幅增加。
美牛強勢叩關,台灣海關邊境檢驗三日在三批總重超過兩萬五千公斤的美牛中驗出瘦肉精培林!今年一月以來,累計已經有近十三萬公斤的美牛因為瘦肉精問題被擋在我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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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進口 有瘦肉精退貨
就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