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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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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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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ngua
他其實應該是傷害最小的,又不是沒錢,只要把錢拿出來,數目喬好了,對方應該會合解的,既然都合解了,法官還那麼認真幹麻,法官不是最喜歡叫人合解的


是和解,不是合解,還有重傷害罪(另外有機會加上搶奪)可不是告訴乃論的,就算被害人願意和解法官也只能從輕量刑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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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2-08, 11:53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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