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獅子丸這次在[垃圾袋]事件中被批
瀏覽單個文章
etherhah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
ktchen
我覺得獅子丸並沒有偏袒垃圾袋,
他一直強調大家可以譴責, 抵制, 唾棄, 封殺垃圾袋,
不過不能一直在法律面上擴大討論!
從傷害, 共犯, 遺棄, 損毀, 侵占, 到昨天甚至討論到殺人犯意.
說真的我覺得太過了,
道德上這三個藝人說謊, 逃避, 隱瞞, 都該譴責, 大家堅持拒看她們.
法律上就叫給檢察官去處理, 有罪就起訴.
要和解的話, 金額開高一點!
我也要覺得獅子丸是這個意思,他並不是在袒護垃圾袋,
道德和法律要分開談論,
如果回歸到法律,那就乖乖的從法律上來看,不要加入太多個人情緒。
2012-02-08, 10:39 AM #
49
etherhah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therhaha
查詢etherhah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therhah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