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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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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杰德爾
這就是我覺得他可怕的地方阿.....他把一部分正確的觀點融入一些偏的觀點
來合理他自己講的事,順便替M叫屈.....
老實說M現在根本沒受到啥實質的迫害,但是被害人是被打到住加護病房.....
而且如果一開始沒人重視這件事,說不定就被輕輕帶過了......
他卻反而認為大家,為啥不照一般有瑕疵的司法程序走來搓掉...

你想太多了

道德歸道德,法律歸法律,不要混為一談

在道德上,M小姐說謊,這是犯了身為一個公眾人物的大忌,隨便你怎麼批鬥都行

但在法律上,M小姐犯的罪目前(請注意,是目前)能得到的資訊是,她因為有踢計程車的行為,所以因為毀損罪,交保且限制出境,僅此而已

打人的日本人,那就嚴重多了,這是傷害罪,但打人的不是M小姐,你不能把日本人犯的錯也要M小姐概括承受,除非,你能指出M小姐在旁邊搧風點火的證據

陳揮文講的,不過就是在後面法律上的,在法律這只是小案,天天都在台灣發生,你在法律上面講一些有的沒有的很沒有意思而已

他可沒有說過道德上你不能批評她,也沒有說過,在道德上M小姐沒有問題
舊 2012-02-08, 09:29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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